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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(第一次)

我公司计划投资5500万元建设年产600吨噻虫嗪技改项目,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,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项目投资:5500万元

建设规模: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,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170万元,流动资金330万元。建设年产600吨噻虫嗪生产线,采用取代、氯化等先进工艺技术,购置氯化釜等国产设备71余台套,形成年产600吨噻虫嗪并副产30%盐酸300吨的生产能力。

建设地点:连云港市灌南县

建设单位: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

联系方式:郭工18036735035

二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

单位名称: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

单位资质:国环评证甲字第1912号

单位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 2 号紫东国际创意园东区 A3-505

项目负责人:陈工

联系方式:15961341109

电子信箱:2356635198@qq.com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

项目本次公告→产品、规模、厂址的法规相符性分析评价→生产工艺、装备、清洁生产技术先进性评价→污染因素排查、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污量核算→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→环境影响预测评价(含正常与事故)→污染防治措施对策及应急预案制定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→公众参与 →补充修改完善→上报技术评审→补充修改完善→上报政府审批

四、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

1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。

2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、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。

3、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,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。

4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,查阅报告书简本,了解情况。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。

5、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,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

公众可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、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、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

2017年10月9日


发布时间:2017-12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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